广陵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广陵区,是江苏省扬州市下辖主城区。地处江苏省中部,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处,东经119°26′、北纬32°24′。位于长江三角洲经济圈内,行政区域面积341.96平方公里,人口49.82万人(2013年末)。截止2014年,广陵区辖4个街道、6个镇、1个乡,共计54个社区和83个村。广陵,古城扬州的先名,历史上的扬州。广陵区,是扬州的中心城区。位于广陵区域的扬州古城占地5.09平方公里,是国内历史风貌保存比较完好的古城之一,体现扬州古代文明的核心区域。2016年广陵区入选中国市辖区综合实力百强(全国百强区)第62位、中国市辖区投资潜力百强第79位、中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区第46位、中国中小城市创新创业百强区第88位。2017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2018年10月,入选2018年度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区。春秋时期,今扬州市西北部一带为邗国。公元前486年,吴王夫差在蜀岗上筑邗城,并开凿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人工运河之一–邗沟,沟通江淮水系,为扬州开发之始。公元前319年,楚怀王在邗城基础上筑广陵城,广陵之名始于此。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设广陵县。